岱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(体育局)是岱山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,承担着全县文化体育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等工作的相关职能,下辖文化馆、图书馆、体育发展中心、广播电视台、乡镇广播电视总站五个事业单位和影视演艺公司、灯塔博览园开发有限公司两个企业单位,局机关内设办公室、文化科、广电科、体育科和文化市场办公室五个职能科室,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00余人。
主要职能:
 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、体育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,组织和实施全县性的文化体育、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,坚持文艺“二为”方向和“双百”方针,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宣传方针。
(二)根据中央、省、市发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总体规划和方针政策、法规及标准,研究制定全县文化、体育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三)综合管理全县戏剧、音乐、舞蹈、曲艺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文学艺术等各项工作。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创作与生产管理,策划具有示范性的重大艺术活动。指导全县体育竞赛工作,负责管理全县各类博物馆、古建筑、古遗址及文物保护工作。
(四)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体育运动和广播电视事业,加强图书馆(站)、影剧院和体育场馆建设,指导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,协调开展少年儿童的文化艺术教育工作;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,指导落实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;加强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建设,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系统新技术的研究、开发和应用。
(五)制订与推广广播电视节目改革方案和重大的宣传计划,提出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报道重点,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的重大宣传活动;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、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、视频点播业务。
(六)管理全县文化、文物、体育、新闻出版市场、广播电视地面设施以及出版物;监督检查文化、 体育、新闻出版经营活动,依法查处文化、体育、新闻出版经营中的违法行为;负责办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行政复议案件。
(七)加强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队伍的思想建设、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;有计划、多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。
(八)管理和指导下属企事业单位,指导文化、文物、体育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行业协会(学会)的业务活动。
(九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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